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及省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财农〔2025〕97号)文件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及省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函〔2025〕250号)文件精神,依据各乡镇具体情况,现将20.23万元中央资金和22.14万元省级资金下拨至你乡镇,望严格按照《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要求,统筹资金主要用于秋粮抢收和冬小麦播种等救灾措施所需物质材料和服务补助,加快全县农业生产能力恢复。
一、管好用好资金。各乡镇要统筹救灾资金用于此次灾情,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最大限度简化流程和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好绩效监控相关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严格监督管理。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相关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21号)执行,严格规范资金的分配、使用、拨付、管理和评价。要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确保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