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4-01-29 发布机构: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为履行好部门行政管理职能,规范执法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结合我局监管事项任务,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监督、公开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深入推进随机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切实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抽查工作具体安排

(一)抽查事项和领域。结合我县农业农村实际,今年双随机抽查的事项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农药经营、肥料经营、兽药经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水生野生动物及制品利用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模畜禽养殖、生猪定点屠宰场、农业机械安全等。抽查应结合工作实际,逐步推广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农业行政执法监管领域,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中的比重。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与涉及不同区域的同类检查事项,尽可能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打扰。

(二)抽查时间。2024年2月至12月,具体时间见附件1《陵川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附件2《陵川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三)抽查范围和比例。抽查范围为农业农村局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中的所有监管对象,各抽查对象分别从相对应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按照既保证抽查覆盖面,又防止检查过多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5%,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匹配,自动生成随机抽查检查表,派发执法人员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抽取执法人员,每次抽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五)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时,现场检查记录表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应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档案,妥善归档保管。

(六)抽查结果应用。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做好抽查结果的记录,并及时在系统上传检查结果,做到录入准确真实。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分析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坚持查漏补缺,强化整改落实,以抽查工作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遵守纪律,严格抽查。按照工作要求,检查人员要认真把握抽查事项和具体内容,与联合检查单位做好对接,统筹做好抽查工作。要定期研究分析农业农村领域双随机抽查阶段性工作成效,确保实现随机抽查事项100%全覆盖、任务按期完成率100%的目标任务。

(三)氛围营造,力求实效。要利用各类平台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公平公正监管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2024年度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9日

附件1

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 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类型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比例
及频次

信用风险
分类管理

抽查检查起止时间

抽查检查模式

1

对农药经营单位的双随机

抽查

定向

农药监督检查

县域内农药经营者

抽查比例不低于15%;每年抽查1次

按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中低风险四个风险等级分别递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2月-8月

县抽县查

2

对肥料经营单位的双随机

抽查

定向

肥料监督检查

县域内肥料经营者

抽查比例不低于15%;每年抽查1次

按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中低风险四个风险等级分别递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2月-12月

县抽县查

3

对农作物种子经营单位的双随机抽查

定向

农作物种子监督检查

县域内农作物种子经营者

抽查比例不低于15%;每年抽查1次

按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中低风险四个风险等级分别递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2月-8月

县抽县查

4

对兽药经营单位的双随机

抽查

定向

兽药监督检查

县域内兽药经营者

抽查比例不低于15%;每年抽查1次

按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中低风险四个风险等级分别递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2月-12月

县抽县查

5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单位的双随机抽查

定向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

县域内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

抽查比例不低于15%;每年抽查1次

按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中低风险四个风险等级分别递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2月-12月

县抽县查

6

对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的双随机抽查

定向

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县域内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者

抽查比例不低于15%;每年抽查1次

按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中低风险四个风险等级分别递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2月-12月

县抽县查

7

对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双随机抽查

定向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

县域内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企业和社会组织

抽查比例不低于15%;每年抽查1次

按高风险、中高风险、中风险、中低风险四个风险等级分别递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2月-12月

县抽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