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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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我县脱贫人口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摸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5-07 发布机构: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现对我县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情况进行摸底,通过奖补引导其扩大种植规模、应用良种良法、调整优化生产结构等,通过参与生产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

一、申请奖补条件

1.申请主体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

2.申报的农业特色产业奖补项目包括:良种类为高产优质玉米新品种;特色小杂粮及旱作蔬菜为优质谷子、土豆、豆角、茴子白;中药材为黄芩、党参、连翘。

二、农业特色产业奖补标准

1.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在自己确权登记的土地上种植高产优质玉米新品种,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外,每亩奖补40元。

2.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在自己确权登记的土地上种


植优质谷子、土豆、豆角、茴子白等特色小杂粮及旱作蔬菜,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外,每亩奖补80元。

3.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在自己确权登记的土地上种植黄芩、党参、连翘等中药材,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外,每亩奖补100元。

三、申报及实施流程

1.村级审核。农户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申报,村级对申报情况,召集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和部分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村级对评议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送乡镇政府复核。

2.乡镇复核。乡镇要及时组织专人对各村申报情况进行复核,核实后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3.县级备案。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上报的情况进行汇总,按照财政资金支出程序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到户。

四、注意事项

1.粮食改良含谷子、玉米、土豆良种种植;

2.存在土地性质争议,特别是在基本农田上新发展非粮产业的不予统计;

3.按照土地确权亩数统计,包括自有土地或通过租赁、托管、流转等方式取得的土地。

附件:2025年陵川县脱贫人口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申报表

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