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促进群众
稳定增收的实施细则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是基础,促进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加收入是关键。针对我县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仍然小而弱、留守半劳力、弱劳力就业仍不够充分,农民收入增长不十分稳定的问题,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当前村庄空闲场地多、利用效率低的现状,根据国家、省市乡村振兴部门部署,决定从2022年起,按照“一年起步,两年完成,三年见成效”的总体思路,在全县大力发展庭院经济,进一步夯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产业基础,为广大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提供坚强的产业支撑和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为建设全域美丽、共同富裕新陵川而努力奋斗。为此,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核心任务,坚持“兴产业、稳就业、增收入、美环境”的目标导向,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政策支持、市场拉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绿色发展、协调推进”的工作思路,发挥基层组织、农投公司和农村各种新型经营主体的组织指导、规划协调和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农村家庭院落、房前屋后的空间和各种闲置空地及房产等资源,以农户家庭为生产和经营单位主体,以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组织化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从事适度规模的庭院式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农村闲置资源高效利用,各种劳动力充分就业,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收入稳定增长,让庭院经济逐步成长为乡村产业兴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在全县11个乡镇,结合乡镇、村自身特色,突出“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一户一业、多元融合、重点突出、全面发展”方向和“小庭院”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目标,大力发展农家接待、庭院药材、庭院中蜂、庭院菜园、庭院作坊等特色项目,让庭院经济在全县铺天盖地、遍地开花,切实帮助农户在家门口增收。
(三)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协同推进。把庭院经济发展作为乡村振兴整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与村庄整治、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文旅康养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与农村“四块地”改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措施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引导农户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庭院,让庭院资源既获得经济效益,又融入美丽乡村建设,达到新院、新村、新貌、新业一体推进,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
2.政策支持,鼓励引导。制定出台扶持庭院经济发展的专项政策措施,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整合各级各类惠农惠民项目资金,扶持和鼓励庭院经济发展,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户的主体作用,树立自强自立、勤劳致富光荣的鲜明导向,鼓励动员和引导农户利用闲置资源、资产和空闲时间,量力而行发展各类庭院经济增收项目。
3.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根据各乡镇、各村自然条件和脱贫户、监测户自身具体条件、经营能力和实际发展需求,选择适宜的产业项目,尽可能按照“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发展要求,突出当地特色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组织化推进,规模化发展,全力打造全县庭院经济特色品牌。
4.健全体系、整体联动。本着庭院小规模、区域大群体的产业格局,以村或片区、沟域为单元,依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投公司、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种新型经营主体,配套建立区域化、专业性服务组织,提供技术指导、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服务,解决好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解除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的后顾之忧、技术难题和销售问题。
5.强化监管、精准实施。县、乡镇、村都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目标责任,落实推进措施,跟进调度通报,强化结果导向,切实对庭院经济工程实施全过程常态化跟踪监管,确保项目精准到户、扶持到人的政策不打折扣,综合效益达到预期。
二、发展模式
充分挖掘我县资源和特色产业优势,以农村环境整治提升为切入口,结合庭院经济特点与乡村建设融合发展要求,以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强村富民为目标,以文旅康养、中药材、种植养殖、家庭作坊等产业为重点,因地制宜,创新庭院经济发展路径,探索通过自主创业、龙头带头、互助代管、股份合作等模式,重点发展投资少、见效快具有陵川特色的六种产业形态。
1.庭院药材园。围绕我县康养产业发展的总体方向和中药材产业的全产业链打造,利用房前屋后、村庄空闲地,结合村庄绿化、美化,大力发展我县优势中药材连翘、黄芩、党参,把可利用空闲地的潜力挖掘透、栽种满,让闲置的空闲地发挥出最大的生态和经济效益。
重点打造“太行一号”示范带沿线马圪当乡、古郊乡、六泉乡,以及潞城上郊、八渠2片区(冶南、东八渠、西八渠、苇水、娄头、洼窑、苍掌、大佛掌、岭南等村),夺火乡高谷堆、凤凰、勤泉、寺南岭等村,集中连片实施“药材园”庭院经济试点项目,切实体现“无处不药”的药材大县特点。
2.庭院养殖场。充分发挥陵川气候条件和特色土特产品优势,利用农村宽阔的场地和丰富饲料(草)、花源资源,在不影响村庄环境和邻居街坊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可发展庭院中蜂及圈舍养殖等产业,充分利用剩余劳动时间,靠精细化管理,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重点要支持实施蜂业翻番项目,真正发挥“小蜂箱”致富作用。
3.庭院花果园。充分利用村庄空闲地,见缝插针种植适应性强、管理简单的各类干鲜果树,结合乡村旅游,发展庭院采摘、鲜榨果汁、私人订制、城镇居民认领等多种形式的经营模式,在美化环境、吸引人流的同时,稳定增加家庭收入,体现乡愁韵味。
4.庭院大棚菜(菌)。在不影响村庄整体规划的前提下,在房前屋后建设规范的小型设施大棚,在不同季节种植蔬菜、食用菌、花卉等高效作物,丰富市场供给,满足乡村旅游发展需求,产出陵川特色,亮出陵川品牌,重点支持黑木耳等食用菌做大做强。
5.庭院农家乐。以康养、清凉为特色,依托“太行一号”乡村振兴示范带,着力发展休闲采摘、康养避暑、观光体验的“小农家”和民宿观光旅游。鼓励、动员、引导农户对现有房屋设施进行必要的改造提升,开办以休闲避暑、农家体验为主的小型农家乐、家庭餐馆、家庭避暑客栈或康养民宿,可为游客提供简单卫生、实惠可口的餐饮和高中低档类住宿服务,让闲置的庭院和资产发挥出应有的效益。
以地处“太行一号”示范带的古郊乡松庙、锡崖沟、西庄上、营盘,马圪当乡双底、武家湾,六泉乡浙水、庙怀,夺火乡勤泉、凤凰、附城镇丈河等村为重点,大力支持打造“小农家”式庭院经济,真正在全县形成“家家农家乐、全民齐参与”的康养服务氛围和市场。
6.庭院小作坊。深挖细掘本土优秀传统文化和非遗技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底蕴,鼓励能工巧匠,利用闲散场地、农闲时间、丰富资源,发挥帮扶车间带动联动作用,大力发展连翘、黄芩、桑叶、酸枣叶等药茶加工,开展红灯笼、剪纸、柳编、根雕等传统手工艺和手工豆腐、家庭酒坊、醋坊等“小作坊”家庭经济,让传统优秀文化大放异彩,大显身手,助农增收。
三、实施要求
发展庭院经济要按照“一年起步,两年完成,三年见成效”的要求,坚持组织化推进、龙头化带动、示范化引领、规模化发展、市场化经营的“小庭院·大经济”思路,采取农户自行发展、龙头+合作社+农户、农户散养(散种)+合作社统购统销、统一标准化经营和网上平台代销代购等模式,结合本土特色和庭院经济六种产业形态,大力破解群众增收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瓶颈,有组织有特色有目标地努力拓宽群众持续增收途径,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县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注入新活力,为推进乡村振兴开拓新思路打造新样板树立新标杆。
1.在省级下达的庭院经济专项资金700万基础上,配套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500万元,总额不少于1200万元,专门用于大力发展各种庭院经济,其中200万元要用于脱贫户、监测户实施庭院经济项目奖补。
2.凡使用今年环境整治和一事一议专项资金的村,必须把庭院经济和环境整治结合起来推进,要动员引导群众发展一定数量和一定规模的庭院经济,东部重点乡镇(古郊、马圪当、六泉、潞城、夺火)每乡镇不少于500户,其他乡镇不低于300户。
3.庭院经济、中药材产业、各种衔接补助资金要倾斜支持庭院经济各种业态发展,并提倡各乡镇、村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化实施庭院经济项目,让群众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增加工资性收入。
4.对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给予一次性补助。
庭院农家乐(民宿)免费给予统一标牌,统一网络宣传,年营业额达到10万元以上,按照床位进行补贴,每张床位补贴 100元。新增农家乐除床位补贴外,10张以上床位的一次性奖补 3000 元。
庭院中蜂养殖新增养殖户新增加5箱(以5框标准蜂为准),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补,新增加10箱,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补。
庭院中药材由中药材发展中心提供技术指导,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种植面积进行奖补,村庄范围内空闲地种植中药材每亩奖补800元。其中,种植连翘苗木地径每株不低于0.8cm,每亩不少于110株。
庭院小棚菜(食用菌)由农业农村局给予技术指导,新建蔬菜棚。以建筑面积计,每亩补助标准为0.6万元。主要包括春、秋季蔬菜生产,跨度为5-6米,高为1.8-2米,长为10-30米的塑料小棚或中棚。支持环节为棚体骨架、棚膜、加热(或降温)系统、小型园艺机械、智能雾化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设备等购置。食用菌菌棒以菌棒个数计,每个菌棒补助2元。主要包括香菇、平菇、黄贝木耳等菌棒。黑木耳棒每个棒不少于1米,补助3元。支持环节为菌棒及原材料购置。露地蔬菜以种植面积计,每亩补助标准为400元。支持环节为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等农资购置。果树以栽植棵数计,每棵补助标准为15元,支持环节为2年生以上果树树苗款,种植品种为苹果、梨、桃、杏、樱桃等各类果树。按照全村种植面积每亩奖补1000元给予奖补,即奖补金额(元)=1000(元)*亩数。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艺类家庭作坊、加工类小作坊、小商铺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技术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手工艺类家庭作坊。有营业执照,与非遗传统手工艺的合作社或企业签有代工协议,有固定的加工作坊,有购销明细的传统手工艺制作农户按照每户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辐射带动非遗传统手工艺的合作社或企业,对与自己签有代工协议的家庭作坊进行技术指导,有营业执照,有产品销售记录,有技能指导计划、照片等佐证资料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加工类小作坊。
主体合法,证照齐全,并在明显位置张挂;无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或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过行政处罚;生产加工周围无有危害食品安全的有害气体、粉尘、烟尘、放射性物质等扩散性污染源;生产场所清洁、干净、通风,无异味、积水、泥泞、废弃物等易造成食品污染的因素;生活区、生产区相互隔离、生食区和熟食区、原辅料和成品的存放分开;生产加工场所窗户配备有纱网窗,进出口有防鼠挡板(50厘米高)和防蝇设施;工作人员有每年体检一次健康体检证明;在加工操作时穿戴的工作衣、帽干净,头发置于帽内;按要求索证索票,并建立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使用食品用包装材料和容器包装食品,包装材料保持清洁卫生,未对食品造成污染。对符合以上标准的加工类小作坊按照每户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小商铺。主体合法,证照齐全,并在明显位置张挂;经营面积60㎡以下,为自建房;按要求索证索票,并建立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并每年体检一次(仅销售预包装和农产品的除外)。对符合以上标准的小商铺按照每户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5.对新发展庭院经济户占到全村脱贫户和监测户总数60%以上或全部农户总数40%以上的脱贫村,经县乡村振兴局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认定为庭院经济示范村的进行挂牌,同时给予一次性5-10万元的资金奖补,可用于村庄规划、环境整治、闲置房屋有偿回收、基础设施配套和服务体系建设。
6.对发展庭院经济的脱贫户、监测户、优先给予5万元小额信贷支持,今年拟发放8500万小额贴息贷款。
7.村庄内闲置宅基地和其他闲散土地,由村集体统一整理规划后,优先提供给农户用于发展庭院经济。根据项目性质,减免3-5年用地租金。对发展庭院经济项目的农户,由村集体统筹解决用水、用电、通路、排污等基础设施配套,所需费用减半,剩余部分由村集体承担。
8.对从事庭院经济发展项目的农户,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免费参加县级以上职能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社会机构职业技能培训的,凭相关证明手续,给予培训费用50%的补助。
9.鼓励县乡两级涉农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领办、入股、合作等方式参与庭院经济的技术指导、管理咨询、营销推广,按贡献大小获取相应的报酬或在职称、职级晋升方面优先推荐。
10.对发展庭院经济优秀的农户,且能带动5个以上脱贫劳动力就业的,县乡村振兴局、县人社局可认定为“帮扶车间”,同时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11.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各类经济实体和社会组织带动庭院经济发展效果好,按带动规模(20户以上)、带动效果等指标,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或奖补。
四、实施步骤
庭院经济集中发展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政策,宣传发动(2022年8月—2022年12月)。主要任务是:
1.开展前期调研。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相关涉农部门骨干力量,对庭院经济发展潜力、模式、规模、需要解决的困难以及应当支持的环节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2.制定政策措施。对庭院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涉及的规划、用地、资金、技术、营销等环节,明确政策措施,落实责任主体,形成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
3.进村入户宣传。以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涉农部门技术人员为骨干,深入到每个村庄、每个脱贫户、监测户,讲政策、传技术、定模式、做方案,动员引导广大脱贫户、监测户积极参与庭院经济发展。
4.制定实施方案。在大量前期工作基础上,以户、村、乡镇、县直职能部门自下而上层层制定实施方案,分级建立项目档案和台账,落实项目点位、实施主体、进度目标、预期效益,为项目推进奠定良好基础。
第二阶段:试点先行,整体推进(2023年1月—2023年6月)。主要任务是:
1.先行试点示范。由县级职能部门牵头,乡镇政府具体落实在每个乡镇选择工作基础好的村,先行展开庭院经济发展试点示范,6月底之前,每个乡镇至少完成5个村、300余户的试点任务,重点乡镇要完成500户任务。
2.总结试点经验。在2023年7月,组织对各乡镇庭院经济发展试点示范情况进行巡回观摩,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3.展开全面推进。在2023年后半年,开展庭院经济发展集中推进攻坚行动,在适宜的村、户全面展开,做到能做尽做、能干尽干,庭院内外见缝插针,裸露黄土面积不能超过3㎡,以各类花卉补栽补绿;形成群体规模集聚效应,助推特色产业上档升级,提升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打造高质量的宜居宜业新农村。
第三阶段:组织验收,兑现政策(2023年8月—2023年12月)。主要任务是:
1.逐户组织验收。由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对已经完成庭院经济建设任务的村、户进行实地验收,查规模、查质量、查投入、查效益,形成验收档案。
2.发现整改问题。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户逐条反馈,限期进行整改。
3.兑现奖补政策。对符合验收标准、达到规模效益的村、户,落实扶持政策,兑现奖补资金。
第四阶段:评估绩效,完善体系(2024年1月—2024年6月)。具体任务是:
1.全面评估绩效。聘请专业机构,对发展庭院经济的整体绩效进行全面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
2.健全服务体系。围绕庭院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社会化服务短板制约,按不同行业、项目或区域,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体系,补齐短板弱项,形成长效机制。
3.全面总结表彰。在全县总结表彰一批庭院经济发展的好典型、好模式、好经验、好样板,挂牌授匾,广泛宣传,造成声势,营造氛围,为全县树立标杆,带动更多农户靠庭院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把小庭院培育成乡村振兴的大产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庭院经济发展作为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美化乡村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级成立发展庭院经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小组和专班(附件),领导组每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政策措施,掌握工作动态和推进进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强化规划指导。切实加强庭院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规划论证,避免盲目决策、一哄而上,在全县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各乡镇、各村要摸清资源状况、发展潜力、基础条件和群众意愿等底数,形成具有指导性、可行性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发展路径、主攻重点、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发展模式、实用技术、人才培养、管理方式、市场销售等方面制定指导方案,组成巡回服务小分队,进村入户做好指导服务,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指导和服务保障,确保干得成、干的好,有成效。
(三)明确目标责任。把庭院经济发展工作作为对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和乡村两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逐级建立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并将责任落实到乡镇、到村、到户、到项目、到人头,并做好公示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落实情况考核,结果公开通报,对连续两次排名靠后的乡镇,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失责或不作为的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追责问责。
(四)注重示范引导。各部门、各乡镇、村要注重培养树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发展庭院经济的先进典型和成功模式,要靠农民身边的事教育引导身边的人。要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和抖音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加强对各类先进村、先进户等典型的宣传报道。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分行业、分类型组织不同规模的现场观摩、座谈交流,以点促线、以线带面,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庭院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五)健全服务体系。充分考虑庭院经济体量小、应对市场能力弱的不利因素,加强基层组织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稳定有效的利益链接机制,开展合作经营,把有资源、有积极性、一家一户分散农户组织起来,形成“基地+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区域优势、品牌优势和规模效应,真正把我县的文旅康养和中药材两大产业做大做强做出声势。
(六)规范资金管理。对庭院经济专项扶持资金,要明确资金使用范围、用途和标准,全部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拨付,在验收后对验收合格的建设主体给予资金补贴。要加强对庭院经济扶持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发挥应有效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对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将按照专项资金和涉农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