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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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防贫保障保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16 发布机构: 陵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1年防贫保障保险

资金的通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陵川支公司:

为了充分发挥保险助推扶贫作用,进一步构建防返贫、防致贫的保障防线,持续建立精准防贫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因灾、因病致贫现象大面积发生,特下达防贫保障保险资金。

一、工作目标

充分依托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对出现的偶发性返贫问题动态跟进保障,牢牢兜住三类人口(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的收入底线,确保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为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保障范围及保费金额

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作为被保险人。每年每人保费30元,其中防贫保障保险16元/人,住院医疗救助保险14元/人,总保费60万元。

三、保障内容

1.防贫保障保险:保障对象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因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各种原因下降到省定防贫指导线以下,承保机构依照县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核实后进行差额补偿

防贫保障保险保费每人16元/年。

2.住院医疗救助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者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因罹患疾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且因住院导致被保险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省定年度脱贫指导线以下,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因每次住院所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符合山西省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后,对其余额扣除免赔额后按赔偿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每人累计赔偿限额10000元,其中门诊费用每次赔偿限额500元。

住院医疗救助保险每次事故免赔100元,每次事故给付比例为100%;首次投保,疾病医疗救助保险等待期为30日。

3.保险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12月31

根据陵脱贫攻坚字(2019)46号文件精神承保公司在一个保险周期内整体简单赔付率在85%至115%之间,保险公司承担风险;在一个保险周期内整体简单赔付率低于85%(不含),自实际赔付率以上至85%之间超出盈余部分结转至下一年度,抵顶下年度保费(县级资金在支付下年度保费时直接扣除上年度结转的保费)。2021年应交保费=总保费-抵顶保费=60万-(60万*85%-11.278718万元)2021年度实际拨付保费20.278728万

                 陵川县财政局            陵川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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