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民政局

陵川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按照县委、县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我局政务公开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来抓,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推动了全县民政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20年,我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在三个方面抓落实抓推进。

1.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抓落实。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股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股室负责人负责本股室公开的信息审核,重要信息由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信息真实有效;明确负责保密工作的同志务必做好信息保密审查,以防信息泄密、失密事件发生。  

2.立足民政实际,明确重点抓推进。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定期公布我县民政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机关党建活动、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等信息。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坚持每月定期上报信息,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与此同时,我局结合民政实际,进一步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定期通报、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规章制度,保证了政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

3.力求工作实际,形式多样抓公开。一是通过互联网随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的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服务承诺、工作动态、便民信息,全方位向社会展示陵川民政。二是设立政务公开宣传栏,公布本单位的机构职能,为方便群众办事,我们把各股室具体办事程序与公开承诺制成版面,挂在各股室醒目处,让广大办事群众能清楚了解到我们的工作程序和办理时限。三是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制,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赢得群众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严格规范了工作程序,及时更新补充,定期进行检查,形成“统一出口,各负其责,定期检查,规范服务”的工作格局。同时,我们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加强了与媒体的沟通协调,保证了信息发布高效顺畅。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以陵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为主要平台,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在窗口股室设置了便民查询点,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各项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类民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等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20年,我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县民政事业经费预算和决算信息集中发布,统一展现,方便了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严格按照编制规范,严谨、细致、准确的编制本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及时对外发布,有力地回应了社会关切。同时,及时将群众关注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详细对外发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的不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信息公开管理人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完善。

三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细化深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式,继续抓好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确保民政系统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