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民政局

陵川县民政局 陵川县财政局 关于开展春节 “送温暖”活动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2-12 发布机构: 陵川县民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做好春节前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工作的要求,切实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决定在全县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各乡镇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部署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扎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做实做细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确保困难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新春佳节。

二、严格落实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落实主动发现机制。聚焦重点群体,开展走访慰问,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立即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及时发现并解决好困难群众遇到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是要加大临时救助的力度。充分发挥乡镇备用金作用,对因灾滞留人员,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要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额度,及时解决春节期间急难个案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度过温暖祥和的节日。三是认真做好应对当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结合“送温暖”活动,及时开展重点群体的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发生意外伤亡事故。

三、聚焦重点群体,广泛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

春节期间,各乡镇要结合走访慰问,采取多种方式精心组织开展为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要加强对农村孤寡、独居、失能的老年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留守儿童,困难残疾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等重点群体的走访探视和关爱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救助帮扶。要结合“送温暖”活动,深入了解困难群众期盼和诉求,认真梳理解决涉及基本民生保障的苗头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用心用情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四、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因灾遇困群众生活救助。

各乡镇要加强特殊困难群众的排查帮扶,全面落实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要强化相关社会救助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形成救助合力。对经应急期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受灾人员,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对于因灾返贫或者存在返贫风险的受灾群众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求助有门、受理及时

各乡镇要统筹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重要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有效应对处置。各乡镇值班人员必须明确职责要求,严守值班纪律,畅通救助热线电话,及时受理困难群众咨询求助,确保受理及时、有难必帮、有困必救。要密切关注社会舆情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