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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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民政局坚持“四化”,有力保障困难群众精准救助

发布日期: 2024-11-15 发布机构: 陵川县民政局

陵川县民政局始终牢牢把握“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的工作要求,做到了复核审批制度化、资金发放社会化、识别认定精准化、对象管理动态化,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一笔笔雪中送炭的救助金,为困难群众解除了后顾之忧,为低保家庭点燃了生活希望。

一是复核审批制度化。自农村低保工作启动以来,县政府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低保政策、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陆续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的低保政策,保证了农村低保工作有章可循。2021年《陵川县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印发后,低保审批权由县一级下放至乡镇,使低保复核工作更具针对性、更有实操性,同时,简化了办理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限。2023年《关于强化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对低保扩围增效工作中“单人户”“低保减退”“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等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规范,低保办理程序逐步规范化。二是资金发放社会化。全县的农村低保资金通过“山西财政社会保障大数据”系统进行社会化发放,即通过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将低保金支付到低保家庭或个人账户,每月10日前直接发到困难群众手里,实现资金闭环管理,确保救助资金的安全、及时、准确到达,同时也可以减少中间环节,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此外,社会化发放还可以方便救助对象随时查询自己的救助资金情况,提高救助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保护群众利益最大化,让救助资金社会化“阳光”发放,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识别认定精准化。依据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刚性支出以及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等方面明确规定,加强农村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完善了包括特困人员、城乡低保、低保边缘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支出型困难人口信息数据库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多层次全维度的信息网络,精准认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等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有效地提升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识别及认定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及时性,确保救助工作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救助对象更加精准。四是对象管理动态化。进一步构建对象精准、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工作格局,2023年出台了《关于开展2023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要严把社会救助入口关,切实做好审核工作,做到逢进必核、定期复核、动态管理。对困难程度缓解且收入水平超过低保标准的,及时办理退保手续,停发低保金。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