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运源头企业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检查
检查事项:对政府公司货运源头企业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依据:《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源头超限超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
2.客运(旅游)企业及客运站安全检查
检查事项:对客运(旅游)企业及客运站安全管理及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八条
3.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检查
检查事项:对从事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 、第六十条
4.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检查
检查事项:对从事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
5.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检查
检查事项:对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依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6.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检查
检查事项: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服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的行政检查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7. 水路交通安全监管检查
检查事项: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检查;对码头与船舶污染物接收的检查;对水路运输业检查;船舶检验
依据:《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条;《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十一条(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四条(码头与船舶污染物接收的检查);《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水路运输业检查);《山西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五条(船舶检验)
8.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检查
检查事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