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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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川县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9-19 发布机构: 陵川县交通运输局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压实企业全员培训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动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提升专项行动。

一、总体目标

通过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全方位安全生产大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加强安全培训基础建设,将安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整体规划,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责任体系和配套管理制度,实现安全培训与生产经营活动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培训范围

(一)企业范围:道路运输(客、货、维、驾)、城市客运(公交、出租)、网约车、水上运输、公路运营、公路工程建设等领域,做到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全覆盖。

(二)人员范围: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线操作人员及新上岗人员等。

(三)内容范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重要文件和技术规范;事故警示教育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岗位应知应会知识。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主要负责人素质提升行动。相关股室和单位要集中开展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参训率应达到100%。其中:2024年,要组织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客运等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

(二)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素质提升行动。“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客运场站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严肃查处代培代训行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后才能上岗;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屡次造成较大安全隐患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重新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三)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素质提升行动。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全面细致排查本单位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对于“无证上岗”“岗证不匹”的,要及时调离岗位。严格实行特种作业人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先培训后上岗等制度并加强日常管理。

(四)开展一线操作人员素质提升行动。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常态化组织开展“三违”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演练、自救互救等培训;对“三违”人员开展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同时,要针对不同岗位,分层次开展个性化岗位安全教育,帮助一线操作人员切实提升岗位应知应会能力。培训结束后,一并开展岗位安全知识应知应会能力测试,确保一线员工熟练掌握各项安全生产基本常识。

(五)开展新上岗人员素质提升行动。严格落实“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要求,所有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岗位调整或离岗3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需接受针对性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开展全员应急能力素质提升行动。各生产经营企业在厂区范围内,针对办公、生产、生活等区域,每年分别至少集中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提升疏散逃生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创新培训方式。各股室、各单位要大力推动“互联网+”培训发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课程超市和自主选学机制,探索建立安全技能培训学习个人终身账号和档案,存储个人学习、培训、从业等信息,一人一档、终身有效,使培训和考核过程可追溯。

(二)分级分类指导。各股室、各单位要结合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担负起本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各生产经营企业要扛起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自主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新上岗人员,以及全员应急能力素质提升行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指导帮扶,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加强抽查检查。各股室、各单位要持续加强对企业教育培训监督检查,通过闭卷测试、抽查考试、问卷调查、现场问答、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安全教育培训成效进行评估检验,考核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组织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提升安全培训质量。

(四)强化执法检查。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把企业专项培训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和入企联合执法检查计划,将企业培训计划、持证情况、安全生产常识作为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发现应持证未持证、岗证不匹或未经培训就上岗的人员,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