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保证政策文件时效性和可行性,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我局及时对存在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的文件进行清理。陵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2年工信工作要点的通知》(陵工信字〔2022〕2号)、《关于印发2023年工信工作要点的通知》(陵工信字〔2023〕2号)、《关于组织开展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陵工信字〔2023〕30号)、《关于组织开展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陵工信字〔2023〕31号)、《关于组织开展支持商务经济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陵工信字〔2023〕32号)、《关于印发2024年工信工作要点的通知》(陵工信字〔2024〕2号)、《2024年入企服务月活动工作方案》(陵工信字〔2024〕30号)文件主要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工作发展需要,经研究,我局决定废止上述7个文件,即日起不再作为工作开展依据。
陵川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