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公安局

陵川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根据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不断建立健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充实扩展公开内容和方式,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实现了警民的交流互动,有力地推进了公安工作的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个中心,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满意这一根本标准,在做好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同时,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12月31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15条;通过“陵川公安”微信公众号、陵川融媒视频号、太行日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公安动态、治安形势、预警信息、便民措施等600余条。没有符合需要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过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局属各单位专职配备1至2名政府网站专(兼)职信息员为政府网站提供本部门的政府公开信息,建立了30余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班。建立政务舆情管理制度,制定了《警务公开工作制度》《陵川县公安局政府网站信息员考核办法》,印发了《陵川县公安局政府网站信息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明确了《陵川县公安局信息员工作职责》,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做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有序发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陵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开设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户籍管理领域栏目,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下放了审批权限,简化了审批程序,方便了广大群众,密切了警民关系。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党委委员、副局长毕鑫为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指挥中心,负责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组建政府信息公开专班,局属各单位指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管辖权限及时提供最新信息,确保政府信息真实、高效、公开。全局严格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59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公安工作相关政策调整比较多,个别部门没能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影响政务公开成效;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力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能力有待改善。

2023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加大公安信息公开工作载体的建设力度,增强信息化水平,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czf.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