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公安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充实扩展公开内容和方式,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实现了警民的交流互动,有力地推进了公安工作的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个中心,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满意这一根本标准,在做好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同时,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局指挥中心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成立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同时要求各所、队、室及时提供最新信息,确保政府信息真实、高效、公开。
2.建立完善信息员队伍。在各所、队、室、中心配备1至2名政府网站专(兼)职信息员为政府网站提供本部门的政府公开信息,建立了30余人的信息员队伍,制定了《警务公开工作制度》《陵川县公安局政府网站信息员考核办法》,印发了《陵川县公安局政府网站信息员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明确了《陵川县公安局信息员工作职责》,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有序发展。
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了《陵川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陵川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陵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场所向社会公开。
(二)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安局专页公开相关政务信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信息内容发生变化、变更及时更新,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共享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三是通过山西公安“一网通一次办”、“陵川公安微警务”、“陵川公安”、“平安陵川”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发布公安动态、治安形势、预警信息、便民措施,加强警民沟通联系。四是通过公安机关各业务办证大厅推行警务信息公开。五是运用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全县公安工作有关信息。六是深入开展“百警进万家”爱民实践活动,广泛开展“问需、问效、问计、问防、问安”活动,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下放了审批权限,简化了审批程序,方便了广大群众,密切了警民关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对于公民或单位申请提供信息的,除了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信息外,我局均按申请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2.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信息,限制出境人员情况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涉及部队秘密、国家秘密、依法保护的警务秘密等,依法不予公开。
3.我局在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开通了警民交流专栏,接受群众来信咨询、投诉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77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 |
6 |
2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76 |
增1项,减31项 |
246 | |
行政强制 |
4 |
0 |
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87303.8元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596089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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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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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个别部门领导和少数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还不够,认识还不到位;公安工作相关政策调整比较多,个别部门没能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影响政务公开成效;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能力有待改善。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加大公安信息公开工作载体的建设力度,增强信息化水平,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措施,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