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
申请条件 流动人口在本县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的、连续就读条件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本人身份证、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1)合法稳定住所申领居住证:①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房主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主要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之一)、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②投靠在亲属家的,需提供亲属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以及亲属出具的寄宿证明;③自有房屋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主要包括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宅基地使用证之一)。
(2)合法稳定就业申领居住证: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就业证明材料办理。(就业证明材料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
(3)符合连续就读条件申领居住证: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满半年以上的证明或学生证;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单位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监督电话 0356-620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