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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注销

发布日期: 2021-11-09 发布机构: 陵川县公安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晋公通字〔2015〕27号)

申请条件  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需要注销户口的人员。

申请材料  (1)申报人的身份证,属单位或村(居)委会申报的还需提供申报人单位介绍信或证明;

    (2)死者户口簿、身份证(如无法提供身份证,须申报人书面说明);

    (3)公民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4)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死者家属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或社区、居(村)委会证明办理;

    (5)公民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监督电话  0356-620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