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晋公通字〔2015〕27号)
申请条件 因实施变性手术后,要求变更本人户籍登记性别项目的或登记有误的,可以申请性别变更、更正。
申请材料 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人属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不提供身份证);
3.未成年申请人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
5.更正的需提供原始户籍登记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监督电话 0356-620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