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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

发布日期: 2021-11-09 发布机构: 陵川县公安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申请条件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申请材料  户口簿或原身份证。

受理流程  申请人向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

收费标准  (1)首次申领不收费;

  (2)有效期满换领身份证每证收取20元;

  (3)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身份证每证收取40元。

办理单位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监督电话  0356-620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