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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申报

发布日期: 2021-11-09 发布机构: 陵川县公安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通知》、《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晋公通字〔2015〕27号)

申请条件  被收养人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姓氏姓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报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省户籍居民,可随本省父(母)申报出生登记。

申请材料  1、收养人申请;

      2、收养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3、《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4、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对比结果;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监督电话  0356-620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