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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录取迁出

发布日期: 2021-11-09 发布机构: 陵川县公安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晋公通字〔2015〕27号)

申请条件  被各类院校录取的新生入学时自愿选择户口迁往学校的人员。注:被省内各类院校录取的新生无需开具《户口迁移证》。

申请材料  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和户口簿。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单位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监督电话  0356-620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