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保障居民户口权益,陵川公安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出便民利民服务十项措施。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非山西省户籍居民在陵川范围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直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即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领。
二、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异地可办
山西省户籍居民在陵川范围内异地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可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领。
三、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可自愿“全程网办”
我县居民距上一次办证采集人像照片不满2年且已登记指纹信息、相貌与指纹特征变化不大的,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可自愿选择“全程网办”。
四、常态化为急需用证群众开通“绿色通道”
常态化为急需用证群众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居民身份证直通车服务,可预约办理、加急办理。
五、开通办理居民身份证电子支付功能
在全县范围内的公安派出所开通办理居民身份证电子支付功能。
六、优化流动人口居住证申领便利化应用
进一步放宽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条件,简化申领资料和程序,当日内办结,如遇特殊情况,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七、户籍类证明和户籍迁移业务“跨省通办”
在全县范围内的公安派出所开通户籍类证明和全部户籍迁移业务“跨省通办”业务,申请人提交资料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便利“异地搬迁两地跑”户籍办理问题
针对全县6个贫困户异地搬迁居民在户籍迁移办理中开通“专门”绿色通道、开通代办服务、提供上门服务。
九、便利现役军人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切实保障现役军人地位和权益,已注销户口现役军人可按照注销前户口状态申请办理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十、设立派出所公共集体户
便利人才引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落户,进一步放宽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简化房屋产权等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