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工作安排,陵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2025年6月5日起开展县城主要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整治时间
2025年6月5日至8月31日
整治重点
严查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在道路上无车位停放、逆向停放,以及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公交站点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查违规占道经营、违规占用停车位、“僵尸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酒驾醉驾、无牌无证、不礼让行人、不按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压线变道、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以及货车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未上牌登记,二轮车不在专用车道内行驶或不靠右行驶,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工程车、客运车、公交车、出租车、物流配送车辆,以及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重点行业路段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外卖、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以及校园和商场周边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农用车、三轮车违规载人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三轮电动车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严查行人闯红灯、随意横穿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措施
交警大队将全员上路,带班领导要上路督导检查,加强执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依托电子警察、智能监控、缉查布控系统等科技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实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大力开展“盔护”行动,通过宣传引导、警示教育、依法查处等措施,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对拒不接受处罚、影响交通安全的,将采取扣留、拖移车辆和强制教育等措施。对不配合执法、妨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