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乡村振兴局

陵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陵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陵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县扶贫办切实加大政务媒体重大决策公开力度,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能够及时将脱贫攻坚领域的识别退出、项目资金、政策落实以及典型亮点等方面的内容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开,以群众监督倒逼工作进一步精准、规范,积极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政务公开是扶贫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洁扶贫的重要举措。办党和各股室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股室的中心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成立了陵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副主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本部门政务公开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机关办公室作为办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各股室按工作职责落实公开工作,股室负责人是本股室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确定或提出所承担业务的政务公开内容及意见建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严密组织实施。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工作,机关各股室按照职能整理提供应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经办领导审核同意后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县扶贫办门户网站、陵川扶贫微信公众平台媒介公开发布。畅通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强化宣传引导,拓展公开渠道。为了进一步增强扶贫资金的透明度,扶贫政策的知晓度,扶贫工作的满意度,在建设扶贫办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发布审核机制的基础上,切实增强县级门户网站、电视台、报社等主流媒体的联系,统筹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同时,做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有关工作,及时掌握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四)是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研究改进和加强监督的方式方法,完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办法,明确考核内容标准以及监督的方法和重点,细化考核评估标准,强化考核和督查。高度重视社会监督,认真解决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百余条,其中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0余条,其他方式公开36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办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办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办虽然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不能实现专人负责,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不规范,开展不到位。二是兼职人员缺乏专业知识,阻碍政府信息工作水平的提升。

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工作,加强人员培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工作的正常运营和良性发展,切实运用政府信息公开这个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干好事、干实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暂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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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