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陵川县乡村振兴局法定职责

发布日期: 2023-12-26 发布机构: 陵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机构名称:陵川县乡村振兴局  办公电话:0356-6205300                

邮政编码:048300          传真号码:0356-62053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点,下午2点至5:30

办公地点:望洛北路440号  

根据《中共陵川县委办公室陵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印发<陵川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陵办发〔2019]2号)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陵川县乡村振兴局是行政部门,为正科级。

县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扶贫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制定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政策、规划、任务,研究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中、长期发展规划,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

(三)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管理办法,协调、组织全县项目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开展全县动态监测和信息化调查、统计工作;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宣传工作。

(五)联络、协调、指导各类专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指导乡镇、行业部门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

(六)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工作;承担易地搬迁、教育、雨露计划、金融等相关项目的实施任务。

(七)负责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承担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九)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