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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0年7月-2020年9月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16 发布机构: 陵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陵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陵川县财政

关于下达20207月-2020年9月小额信贷

贴息资金的通知

陵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邮储银行、村镇银行、工商银行、晋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

2020年7月-20209月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花名由陵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同信用联社、邮储银行、村镇银行、工商银行、晋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共同审核确定,于2020106日至20201015日在《陵川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无异议。2020年7月-20209月贴息资金共计544198.63元,其中:陵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1199.31元、村镇银行51.11元从二季度账户预拨款中扣除,本次拨付陵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23084.47元、村镇银行38253.11元、邮储银行118363.03元晋商银行87774.15元、建设银行14137.5元、工商银行16989.2元,农业银行34346.77元,共计532948.23

使用财政涉农项目资金中拨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对象

    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金融扶贫主要支持全县范围内所有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贷款用途

  小额信贷工作通过两种方式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第一种是直接支持模式,银行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由贫困户自主使用,通过自主经营或合作经营实现增收脱贫;第二种是间接带动模式,由银行机构向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贫困户通过与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等实施主体签订帮扶协议,由实施主体通过使用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带动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

  三、贴息时间

    贴息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930

  四、其它事项

  1.享受贴息的贷款限额: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贷款限额为5万元,超出部分不享受贴息政策。

     2.贴息率:在贴息贷款限额和贴息时段内,按基准利率给予贴息

3.资金拨付:贴息资金统一采取“一卡通”形式拨付到户,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对有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国家贴息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陵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陵川县财政局

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