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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雨露计划” 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12 发布机构: 陵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陵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雨露计划”

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按照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晋开发办(综)字〔20214号)文件要求,我县将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对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2020-2021学年接受中职中技、高等职(专)业教育的学生,实行应助尽助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对全县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补助。

二、申报程序

(一)对象初审。各乡镇对系统导出的2020年秋季已脱贫家庭学生名单(附件1)进行逐人审核,筛选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非在校、已毕业、休学、开除、退学、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学籍、重复入学等),在名单中剔除,确定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填报《陵川县2020—2021学年雨露计划拟资助学生名单》(附件2)。

同时要组织各村对“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边缘易致贫家庭进行筛查核实,对符合资助要求的边缘易致贫家庭子女信息进行登记核实,填报《陵川县2020—2021学年雨露计划拟资助学生名单》(附件2)。此项工作要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学生申报。各乡镇将初审后产生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分解至相关村,各村按照名单向学生所在家庭发放告知单(附件3),督促本村符合申报条件的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子女(含监测帮扶对象)及时向所在乡镇扶贫办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

申报需提交的资料包括:1、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晋城通”复印件及对应的身份证复印件;3、2020-2021学年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附件4);4、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生学籍证明;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籍证明(如网站信息不全,可由学生所在学校开具),学生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按照(附件5)开具。

(三)乡镇审核。各乡镇要对学生申报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学生信息在所属行政村进行公示(盖乡镇章),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学生申报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汇总上报。此项工作要在2021年5月20日前结束。

(四)县级复审。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比对、审查学生证明材料,对受资助学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结束后,将受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直补到户。

(五)资料归档。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要做好雨露计划资助过程管理工作,要将学生申请表、在校生学籍证明等学生申报资料和公示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雨露计划资助全覆盖工作,抽调专人负责,按要求对2020年秋季学生名单进行核准,要确保2020—2021学生“雨露计划”拟资助学生名单信息准确无误,切实做到雨露计划资助全覆盖。

(二)按时申报。各乡镇要按时报回2020—2021学生“雨露计划”拟资助学生名单,要督促本乡镇符合申报条件的已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按时完成申报。对因失职造成的学生漏报、错报、延期未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发动通过网络、电视广告、报纸、媒体、发放张贴宣传告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雨露计划教育扶贫扶持政策,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为做好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创造良好社会效应。

联系人:  徐淑丽  

联系电话:0356-6205307

电子邮箱:sxlcfpb@163.com

                                          陵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4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