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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省第一期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5-18 发布机构: 陵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陵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参加全省第一期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
示范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

按照《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晋开发办(综)字〔2021〕7号)和《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第一期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示范培训班的通知》(晋开发办函字〔2021〕31要求,我县决定选派符合培条件的学员参加全省举办的第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示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在已脱贫村、乡村振兴示范村以及其它行政村内目前已创业人员中选择。以“村两委”成 员、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小微企业主、农民专业合作 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业大户和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 人;在外创办企业、务工有意愿回村创业的人才;返乡入乡 创业农民工;返乡入乡企业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 军人、企事业单位愿意返乡创业人员等为主。对带动能力强、 有责任心的致富带头人开展再提升培训。

二、培训内容

本期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为“康养+农文旅”,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我县培训任务为12人,潞城镇、夺火乡、马圪当乡、古郊乡、六泉乡、附城镇六个乡镇每个乡镇遴选2名参训人员。

、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地点:晋城市洞头培训基地(晋城市大洞头宸文化旅 游有限公司)

培训专业:“康养+农文旅”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示范培训班

培训时间:2021年5月26日-6月4日,5月25日报到。

培训费用

根据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 〔2016〕540号)和山西省财政厅《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 法》,综合省级示范培训基地培训方案报备情况,各专业培 训费用为每人每天350元,主要包括学员食宿、教材资料教学讲课、外出观摩、实操实训、往返交通、培训期间参训 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中:培训伙食费每人不低于80 元/天,培训天数不超10天。

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予以安排,按照《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关 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厅发〔 2020〕27号)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要按照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遴选办法严格遴选符合致富带头人 培育条件的学员参训。要确保参训人员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能够认真完成全部学习任务。县扶贫办要对参训对象严格把关,不符合的一律劝退。各乡镇要在5月22日前将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和培训对象申报表报回县扶贫办203室。

)每位参训学员在参训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培训对象申报表》(此表填写一式两份,一份报县扶贫办,一份由学员携带参训)(附件3参训。

(三)各乡镇要对参训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查验,并对每位参训学员健康码和行程码进行查验。参训人员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 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者出现发热、干咳、 乏力等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人员参训。

(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此次乡村振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年度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将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陵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