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关于做好2021年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02 发布机构: 陵川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陵川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做好2021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

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

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 “四个不摘”政策要求,根据《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晋乡振发(综)字〔20214要求,今年我县继续开展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对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参加2021 年普通高考并被全国高校本科第一批、第二批A类和B 类专业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二、审核认定程序

(一)学生提交申请资料。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县乡村振兴局提交《山西省2021年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审批表》(见附件),并于8月底前提供相关录取证明材料(包含: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山西省招生考试网查询打印的成绩单和录取批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晋城通”及对应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核学生资料。一是审核建档立卡在档情况,对申请学生身份信息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信息进行比对,必须学生本人在档。二是审核大学录取信息,对学生提交的2021年普通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试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上述审核均通过者,可获资助资格。

(三)公示学生名单。乡村振兴局将拟资助大学生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资助对象高考分数、被录取大学名称、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公示情况留影像资料备案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大学生资助名单。

三、资助金发放

(一)资助金直补到户。审核认定工作结束后,县乡村振兴局按照确定的资助大学生名单,协调县财政部门直补到学生家庭账户。

(二)加快资助金发放进度。为缓解大学生入学期间的经济困难,我县加快资助金的发放进度,确保在新生入学前将资助金发放完毕。

(三)保管备案资助档案。县乡村振兴局做好本科大学生资助工作的资料备案工作。建立本科大学生资助档案,妥善保管申报资料、公示情况影像资料、资助金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充分认识本科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村干部、第一书记作用,齐心协力抓好教育扶贫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教育扶贫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设置监督平台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标注教育扶贫大学生资助信息本科大学生受资助信息必须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中。

(四)宣传扶持政策各乡镇要积极通过网络、电视广告、报纸、媒体、发放张贴宣传告示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公告建档立卡本科大学生扶持政策。尤其要充分发挥支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的作用,宣传扶持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本科大学新生都能享受到此项资助政策。

(五)扩大社会效应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扩大教育扶贫政策的良好社会效应。积极收集、宣传受资助大学生成材典型,为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发挥精准帮扶的良好社会效益。

附件:山西省2021年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审批表

        

               陵川县乡村振兴局(代章)

               2021年8月2日

附件:

山西省2021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

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审批表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申报人照片

(近期红底一寸

免冠照片)

政治面貌


民 族


是否建档立卡

脱贫家庭或监测

帮扶对象家庭

□是  □否

  

人口


身份


高考

分数


  

准考证号


毕业学校


录取学校


录取专业


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家庭成员

姓名

年龄

称谓

从事工作

年收入

(元)

是否低保人口

健康状况




































签字

学生本人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学生户籍所在村委意见

(签章)

  乡镇政府

     

(签章)

乡村振兴局审核意见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