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财政监管效能,我局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与财政工作重点,制定本计划,现将相关内容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企业发展为核心,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秉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高效便民、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强化财政监督职能,严格控制检查频次,提升检查质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助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事项及安排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 |
1 |
陵川县财政局 |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 |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 第六十五条 |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开展 |
2 |
陵川县财政局 |
代理记账机构 |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 |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每年一次 |
3 |
陵川县财政局 |
公司、企业 |
会计信息质量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024年修改) 第三十条 |
每年一次 |
三、检查实施要求
(一)规范检查程序。检查前须出示执法证件、检查通知书及法律依据,检查中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严禁随意扩大检查范围、增加检查频次。
(二)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财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执法纪律,做到廉洁奉公、秉公执法,树立良好的财政执法形象。
(三)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与审计、纪检部门的联动机制,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实现精准监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落实结果运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报告,明确整改要求;对轻微违规首次免罚,对重大违法依法处理。
陵川县财政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