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科监督检查企业8家,发现问题22个,下达监督意见书8份,要求有问题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限期整改到位,并写出整改报告,报送科室。
公共场所巡查11家,下文书11份,发现问题5个,现场整改3个,限期3天整改2个。
医疗放射科检查医疗机构13家,下发文书13份,发现问题4个,现场整改2个,5日内整改2个。
学校饮用水科协同晋城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对我县的3家直饮水机经营户的10余台水机水质进行抽检。并对涉及二次供水的3家小区进行现场监督指导,下达监督文书3份。